《〈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正案(草案)》12月2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拟将村委会、居委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受国务院委托,民政部部长黄树贤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作说明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