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6省市进行“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试点时间为今年2月至12月。《方案》明确,开展试点的机构要是确定取得资质并已具备家庭病床、巡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