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起对符合条件的科创单位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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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竞争情报 2018年11月8日 总第726期 ]

11月5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进一步鼓励创业创新,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近日发布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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