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允许有资质企业备案并线上销售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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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汇编 2018年4月11日 总第771期 ]

北京市食药监局出台新政,降低医疗器械网售门槛,规定提出,网售主体不再必须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不再必须具备《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 记者今日获悉,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食药监局结合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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