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从天津市卫生计生委获悉,天津市从现在开始,严禁医药代表在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住院部、检验科、设备科、物资科、药学和信息管理部门等医疗诊疗重点区域活动,同时严禁未经事先备案的医药代表进入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全市各医疗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