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发布了《东莞市社会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其中,《意见稿》还特别指出,零售药店及其职工按规定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配备三名及以上药学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