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政部门户网站,本周民政部下发了《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2号,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暂行办法》规定,慈善组织可以开展的投资活动包括:直接购买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